共青团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委员会文件
豫经贸院团字〔2015〕第2号
关于做好2014—2015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工作的
通 知
各团总支、团支部:
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是培养、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,加强党员队伍建设,充实党的新生力量需要,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,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。为做好2014—2015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工作,现将具体办法通知如下。
一、指导思想
用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构筑团员青年的精神支柱,带领团员青年树立起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,担负起党赋予共青团的光荣使命。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培养对象,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,加强党员队伍建设,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。
二、“推优”候选人基本条件
1、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,坚决拥护党的方针、政策和决定。积极参加各类政治学习活动和班级团支部的主题班级教育活动,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,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质;
2、本校13级、14级及11级五年制学生中年满18周岁,并提出入党申请的团员;
3、能积极主动参加各项团活动并完成组织布置的任务,关心集体,团结同学,在同学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,并有良好的群众基础,群众支持率不低于50%;
4、遵纪守法,敢于同各种不良现象作斗争,敢于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,无违纪违规行为,无处分和其他不良记录,宿舍文明创建不低于两星级,表现积分不低于22分;
5、专业思想稳定,学习态度端正,学习努力,学习成绩良好,每学期的学业积分不低于50分;
6、在同等条件下,担任各级团组织和学生会部门干部且工作成绩突出的团员,以及获得院级以上荣誉的团员应予优先考虑。
三、推荐程序
1、根据推荐标准,在广泛征求团员及辅导员、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,团支部讨论确定推荐候选人;
2、团支部召开会议对推荐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;
3、团支部根据民主评议结果,确定推荐对象,并写出推荐意见,上报团总支;
4、团总支根据各团支部推荐的意见,指定专人同被推荐对象谈话,了解被推荐对象思想、学习、工作情况,并征求被推荐对象的辅导员、任课老师及同班同学的意见;
5、团总支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召开团总支委员会议,讨论并确定向党组织推荐做党的发展对象的人选;
6、团总支将名单上报院团委;
7、院团委根据学院规定进一步考察公示,通过者填写《团委推优表》,由院团委向其所在党支部推荐。
四、推荐上报时间和推优名额分配
(一)推荐上报时间
2015年3月27日17:00前将《入党推优名单一览表》发送至院团委公共邮箱(tuanweigg@163.com),推优表模版请到党员工作站邮箱草稿箱中下载(dygzz000@163.com邮箱密码:dygzz6281),文件主题名称请统一修改为:《XX系团总支(或学生组织名称)入党推优名单一览表》。严格按照所要求格式进行填写。
(二)推优名额分配
1、各系推优名额(共359人):其中财经金融系50人、会计系49人、经济贸易系40人、工商管理系43人、电子工程系33人、信息管理系38人、外语旅游系34人、技术科学系34人、工艺美术系38人。
2、院级学生组织推优名额(共188人):其中院团委学生会38人、团总支34人、学生团体联合会6人、青年志愿者大队7人、宿舍管理工作委员会28人、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20人、读者协作工作委员会24人、大学生通讯社5人、院报编辑部2人、总务委员会5人,后勤管理服务委员会5人、大学生学习研究会4人、大学生实践研究会8人、大学生助学研究会2人。
希望各团总支认真做好本支部入党推优报名、审核推荐工作。
共青团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委员会
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三日
主题词: 二〇一五 推优 通知
抄报:共青团河南省委 河南省直团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团委
共青团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5年03月13日